案例一:浙江某高校实验室一氧化碳中毒事故
2009 年 7 月 3 日中午 12 时 30 分许,该校理学院化学系博士研究生袁某某,发现 27 岁的在读女博士研究生于某昏厥倒在休息室 211 室的地上,袁某某便呼喊老师寻求帮助,并于 12 时 45 分拨打“120”急救电话。袁某某本人在随后也晕倒在地。12 时 58 分,“120”急救车抵达现场,将于某和袁某某送往浙江省省立同德医院。13 时 50 分,医院急救中心宣布于某经抢救无效死亡。袁某某留院观察治疗,并于 7 月4 日出院。
事后查明,211 室是由实验室改造而来的休息室,而原有的气管道并没有完全拆除或者封堵。当天,教师莫某某、徐某某做实验时,需将一氧化碳从一楼气瓶室输送到 307 实验室,但却误将气体接至211的输气管,而 211室的反应室和通风橱又已经拆除,一氧化碳直接扩散开来,造成了此次事故。
案例二:上海交大硫化氢泄漏事故
2015年3月3日下午1:30左右,事故发生于上海交通大学闵行校区环境学院实验楼5楼的一间实验室内。唐某在实验室内进行瓶装硫化氢的换气作业,过程中气瓶发生泄漏。不久后,有学生闻到异常气味,发现唐某已躺倒在实验室内。学生和校内工作人员将其抬出并拨打120。唐某被送至上海市第五人民医院时已无生命体征,经抢救无效死亡。
此次事故直接原因虽是操作中发生泄漏,但根本原因在于对外部人员的高风险作业管理存在系统性缺失:
1. 作业监护严重缺失:唐某作为外部供应商人员,在无实验室内部专业人员现场监督和指导的情况下,独自进行剧毒气体更换作业。
2. 个人防护不到位:进行此类高危操作,作业人员应佩戴正压式空气呼吸器(SCBA)等专业防护装备,但事故信息未提及任何防护措施。
3. 安全规程执行流于形式:剧毒气体的采购、接收、更换、使用本应有严格的审批和操作流程,但显然未能有效执行。
这起事故并非偶然,它揭示了从供应商管理、高风险作业审批、到现场安全监督的整个链条都存在漏洞。
案例三:广州某大学实验室药品泄漏致烧瓶炸裂事故
2021 年 7 月 27 日,广州某大学药学院505 实验室在清理通风柜时发现之前毕业生遗留在烧瓶内的未知白色固体,一博士研究生用水冲洗时发生炸裂,炸裂产生的玻璃碎片刺破该生手臂动脉血管,在场同学和老师及时施救,120 救护车将受伤学生送至广东省中医院大学城医院进行处理后经医院协调转至广州和平骨科医院(原广州和平手外科医院),经治疗后该生伤情得到控制,无生命危险。
事故解析:经与505实验室负责老师沟通,导致炸裂的未知白色固体中可能含有氢化钠或氢化钙,遇水发生剧烈反应而炸裂。

案例四:北京石油化工研究院催化剂泄漏自燃事故
2022年7月21日,北京石油化工研究院发生了一起严重的催化剂泄漏自燃事故,导致1人死亡,1人受伤。事故的起因是实验操作人员在实验室中分装含有甲基铝氧烷的催化剂时,发生了泄漏。甲基铝氧烷是一种自燃固体,属于危险化学品,一旦遇到空气便会发生剧烈燃烧。该起事故暴露出事发单位对实验安全重视不够、人员安全意识淡薄、高危实验环节安全管理失控、安全风险管控措施缺失、安全操作规程不完善、应急处置能力不足等问题。